男子每天出家门,在公共楼道查看快递却总是裸露臀部!
对门女邻居实在大无语,“该怎么生活?”。
最近,家住浦东新区上南花城的多位居民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求助,有一名51岁的男租客种种异常举止,已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多位居民持续投诉却遭遇了处理难。
小区居民朱女士,11月拍摄到的视频显示,当天,这名体型较胖的租客正蹲在楼道里查看快递。该男子虽穿着裤子,但臀部几乎是裸露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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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供视频截图
而从半开的门往里看,其屋内已被快递堆满,几乎无法踏入。朱女士表示,男子这一异常举止并非偶然,而是每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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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门拿快递裸露臀部
求助人 朱女士:
他搬进来以后楼道里一直都是垃圾,包括安全通道里也都是垃圾。门口都是纸板箱,最重要的问题是他天天光着屁股出门,我们家都住的是女的。他还光着屁股进电梯,邻居都看到过的,都很怕他。你说我们怎么生活下去,已经大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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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朱女士反映问题
朱女士告诉记者,除行为怪异外,这名男租客还有些敏感过激行为。对方搬来后,自己一家从未与其接触过,但有一次社区民警上门走访,男租客可能以为是朱女士报的警,于是在她家门口张贴了侮辱性词汇。
求助人 朱女士:
有一次户籍警上门,大概是和他咨询些事情,结果第二天他就把这些纸头贴出来了,写的是“我们家户号与狗不得入内”。户籍警上门后说,这个事情和你邻居没关系的,不是他们报的警,他就把这张纸撕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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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贴出“邻居家家户号与狗不得入内”
为了解情况,记者与属地居委工作人员一同来到男租客家。记者注意到,消防楼梯处堆满了拆除的快递,大多为进口护肤品及保健品,价格不菲。此外,家门口还放着几单刚送达的外卖。居委工作人员多次敲门,却始终无人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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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楼梯处堆满了拆除的快递
据属地居委介绍,这名男租客姓罗,本地人,单身未婚。罗先生虽在上海有房产,四年来却一直租住在上南花城。由于经常裸露身体,以及楼道堆物问题严重,此前也频遭邻居投诉,在该小区内已换了好几次房子。
吴海音 上南花城居委会块长:
上门沟通,但也没有太大的作用,敲门一般情况是敲不开的。每次看到他每次都是这样,有过一次他妈妈提醒他,意思让他裤子拉拉好,但是他也没有任何改变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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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南花城居委会块长接受采访
据了解,罗先生的母亲今年已76岁,偶尔会上门收拾;但是记者尝试电话联系母亲,却未能联系上。
求助人 朱女士:他是有亲人的,不过不太来,到现在只看到过两三次,关系好像不是很好,一直会骂他母亲,把她母亲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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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称罗先生会辱骂母亲
朱阿姨9号楼楼组长:和她妈妈聊过的,她妈妈就说,他要这样我也没办法呀,父亲也已经过世了。
居民朱阿姨是罗先生此前租住楼栋的楼组长,她告诉记者,罗先生平时不太与人来往,裸露等异常行为在3年前就偶尔发生,当时还没有现在这般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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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此前租住楼栋的楼组长接受采访
在朱阿姨看来,罗先生人不坏,还曾帮助过邻里。在一次矛盾调解中,她偶然得知罗先生身体有特殊情况,需服药控制。对此,属地派出所也向记者证实,罗先生有抑郁症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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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裸露臀部被拍
记者联系到房东王女士得知,4年前,她与自如签订了为期4年的房屋托管协议,此前租住情况较好。对于新入住的罗先生,自如方面是"先斩后奏",直到今年8月频繁接到邻居投诉后,她才得知,新租客已严重影响了邻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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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通过自如入住
房东 王女士:
差不多是租客入住3~4个月以后,邻居很含蓄地和我说,好像这次租客比较脏,你们家这样弄比较可惜,平时他也会和快递发生一些争执辱骂,也影响其他邻居的一些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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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王女士接受采访
王女士将情况反馈至自如,希望对方履行托管职责,劝阻房客合理使用房屋。由于此后没有太大改观,王女士便提出希望清退租客。在属地派出所的调解下,目前租客表示愿意在本月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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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小区
事实上,由于居民投诉,这四年来罗先生在小区里已经数次搬家,搬家也许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那么,有什么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吗?
有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罗先生这些的异常行为包括裸露、囤积、与他人发生争执等,是心理问题的一个表现,他希望用这种方式获得关注。本质上是一种求助信息的发布,建议家属尽快带其就医。
法律界人士也建议,虽然罗先生还未达到政府托底监管或救助的程度,不过鉴于他个人及家庭的情况,还是建议属地持续关心,主动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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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家中杂乱
闫玉冰 上海君之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个案例租客仅有一个抑郁症诊断报告,他实质上的行为也没有达到暴力伤害自身或者伤害他人严重的程度,没有达到托底监管或者救助的程度,实际上这类纠纷如果能在最早的时候能进行主动排查和干预,效果往往是最好的。
一般像这种特殊的情况,邻里尊重和包容的义务可能要比常人高一些;其次,家人的关怀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他相关行为的缓解非常有作用;另外居委会提前上门随访、及时的排查和信息沟通,对于及时发现和制止行为十分必要,对于整个社区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维护以及属地派出所相互的配合来说,能够达到一个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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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玉冰律师分析
此外在这个事件中,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就是中介方的“托管失职”。
租客罗先生愿意搬走且不要赔偿,背后还颇费了一番波折。
男租客的房东王女士两年前与自如签订了托管协议,记者看到,合同中写明,自如负有运营房屋的职责,为此,王女士每月还需支付一笔1115元的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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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每月支付一笔1115元的管理服务费
当王女士联系自如要求请租客退租时,自如方表示法务做清退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王女士提供报警单。但当王女士找邻居拿来报警回执,按时提交给北京自如总部后,1个半月过去,自如方面依旧是"拖"字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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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案件接报回执
对此,自如上海区域租客管理团队负责人表示,罗先生患病的情况他们并不知情;此外,罗先生提出愿意搬走,但需自如赔偿1个月的房租12390元。而自如方面则认为,是房东王女士选择清退租客,违约在先,因此大部分费用应需由王女士承担。
李先生 自如上海区域租客管理负责人:
我们真不知道呀,要知道还有这档子事我们也烦,我们和租客也谈过,租客变化很快的,星期一他还愿意走,星期二立马给我打电话说不愿意走,给我钱我才走。现在谁想让租客走?是房东想让租客走呀,依据合同来说,是房东违约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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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上海区域租客管理负责人接受电话采访
法律界人士分析,从合同义务看,房东王女士的房子由自如托管,而自如方面却未能尽到,合同约定的正确使用房屋目的,恰恰是自如出现了严重的违约行为;
而从法定义务看,租客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也无需支付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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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发小区
闫玉冰 上海君之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租客在使用房子过程中实际有两个主要行为,房东房子正确合理的使用这一合同目的实际是不可以达到的。如果几个月一直缺位缺失,负有失职的责任,房东这边又给予了他一个实质性的通知,在有效期内进行一个纠正行为,他没有达到的话,我们认为可能是出现了严重违反合同义务的程度,房东其实可以基于合同关系,去解除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或者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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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看看新闻记者: 李仕婧
编辑: 李丽洁
视频编辑: 顾嘉玮
摄像: 朱勇
责编: 李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