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一管委会副主任被前妻举报学历年龄造假、多处房产来源不明,官方:已关注到)
近日,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上自称是陕西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韩某华的前妻,举报韩某华学历和年龄造假、收贿受贿,多处房产来源不明。7月3日上午,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榆阳区相关部门已关注到网上举报,管委会也将相关情况汇报给了榆林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等相关部门。
视频中,这名女子称自己叫王某玉,是韩某华的前妻,实名举报榆阳区管委会(实为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韩某华伪造学历、年龄造假、收贿受贿、有诸多房产来源不明。根据视频里的举报材料,纵览新闻记者看到,举报材料中称,韩某华出生于1965年,是小学文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党后,故意将出生年龄篡改为1971年,学历改为中专。举报材料列举了韩某华有6处来源不明的房产,价值上千万;同时收受贿赂,并列举了6次韩某华受贿的情况。举报材料还称,这只是韩某华违法犯罪事实的冰山一角,另有举不胜举的违法案例,如需核实调查取证,举报人随时提供线索及证据。
韩某华为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来源: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韩某华现任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其负责审计、金融、卫健等部门和麻黄梁工业产业园等方面工作。根据2019年的一则公示信息显示,当时韩某华由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拟提名为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公示信息中,韩某华标注的年龄为1970年生。
7月3日上午,纵览新闻记者联系到了王某玉,她称和韩某华都是二婚,2019年离婚,两人育有一女,反映的材料属实,都是她亲眼所见,之所以举报韩某华,是因为感觉不公平,没有为什么。她曾经向纪委实名举报过,纪委答复是“认罪态度良好”就完事了,她对此不认可,因此才在网上进行了公开举报。记者欲进一步询问,王某玉称自己还有点事挂断了电话。
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网络上关于韩某华的举报,榆阳区已经关注到,因为韩某华是市管干部,市里也在过问这个事,他们已将相关情况汇报给了榆林市委办、政府办、市纪委等部门,目前管委会还没有接到此事进一步的处理情况,韩某华也在正常上班。对于记者其他问题,工作人员未作回答。榆林市纪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则称还没有看到相关信息,如果纪委介入调查会发布通告。
延伸阅读:
5月1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段颖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段颖 资料图
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
“数额特别巨大”
消息称,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段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被通报“私德不正”
2023年2月17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段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官德不修,底线失守,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与他人搞权色交易;私德不正,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转接党组织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段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段颖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网站截图
39岁就成为正厅级干部
据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报道,段颖1982年10月生,贵州兴仁人,早先在昆明工作,2008年6月通过公开选拔,担任嵩明县委书记助理,后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2年10月,她再次通过公选,出任红河州下辖的泸西县县长,后相继担任州商务局局长、州发改委主任等职。
2017年12月,段颖当选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成为副厅级干部。2021年1月任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据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官网简介显示,该单位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公益一类。
2022年8月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段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5月15日,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居民范江(化名)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反映,2022年11月开始,遂宁市蓬溪县群利镇一副镇长吴某利用职务之便,“胁迫”自己的妻子刘某与其发生关系,随后以此为把柄威胁刘某保持不正当关系,目前两人正处于离婚冷静期。
蓬溪县公安局针对范江妻子刘某对吴某强奸的控告,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蓬溪县当地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吴某进行了包括降低行政级别、调离原岗位等处理。
范江的亲属在四川当地网络论坛发表帖文称,蓬溪县居民范江和自己在蓬溪县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妻子刘某结婚多年并育有子女,但从2022年11月中旬起,蓬溪县群利镇副镇长吴某便利用职务之便,添加了范江的妻子刘某微信,“随后利用领导职务强行约刘某见面”,在明知刘某已婚已育身份的前提下,“在车内胁迫”刘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刘某“迫于对方强权的压制和威胁,也不想因此事闹得单位人尽皆知,更不想因此事葬送原本幸福而又美满的家庭,只得忍气吞声妥协。”
▲范江亲属在当地论坛发布的举报帖文。图片来源/麻辣社区
范江一方的举报称,吴某随后多次以“把车内的视频、图片以及聊天记录”发给刘某单位领导为由,胁迫刘某不断赴约。
今年4月16日,范江发现了妻子刘某与吴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吴某开始接受组织审查。范江说,吴某在被调查期间并未终止对刘某的打扰,“依旧每天联系,发一些骚扰信息,甚至还威逼利诱刘某跟他一起生活”。
范江提供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显示,吴某通过聊天软件、电话等形式,同范江妻子沟通双方关系的细节,“企图推翻原有供词”。范江说,自己和妻子已经初步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正处于离婚冷静期。
范江提供的书面证据显示,4月16日,范江发现妻子刘某与吴某的不正当关系后,刘某曾向蓬溪县公安局提出控告,称吴某对自己实施了强奸的犯罪行为。4月19日,蓬溪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称经该局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无法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蓬溪警方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蓬溪县政府官方网站5月11日更新的《蓬溪县群利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领导及分工和内设机构》显示,吴某已经不再担任群利镇副镇长的职务。
范江提供的举报材料称,5月6日下午,蓬溪县纪委、信访局与其见面时,对其通报吴某已经降为二级科员,不再担任领导职务。5月15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从群利镇政府确认,吴某目前已经不再任该镇副镇长。
5月16日下午,上游新闻通过多次电话联系了被举报人吴某,未等记者表明来意,吴某表示,“我正在看病,等一下”便挂断了电话,其并未对范江的举报作出正面回应,再次拨打电话已无法接通。
蓬溪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记者表示,如果是举报人邮寄了举报材料但是没有得到回复或者想要咨询案件进展情况,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到蓬溪县纪委去咨询。
蓬溪县当地知情人士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范江的举报后,立即对范江投诉展开了调查,确认了吴某确与范江的妻子刘某有约半年的不正当关系,“吴某属于未婚的状态,但范江妻子是已经结婚,这种行为已经违规,是否涉及更多的违纪违法问题暂不明确。”该知情人士还介绍说,纪委已经对吴某进行了包括降低行政级别至科员、调离原岗位在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