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微信公众号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岛内蓝绿阵营因为一起“纳粹旗”事件在吵架。
据多家台湾媒体报道,事件导火索发生在上周五(21日),那一天,台湾立法机构针对“改革五法”复议案进行表决,蓝绿阵营号召各自支持者到台湾立法机构外集会,其中国民党的集会名为“蓝鹰行动”。
当日,民进党民意代表许智杰在社交媒体突然晒出图片,曝光称国民党支持者集会现场有人举纳粹旗帜。他进而质问国民党,“你们难道是纳粹的信徒吗?想要屠杀台湾人民吗?”其他绿营人士也跟进大肆炒作。
许智杰曝光的有人举纳粹旗帜的照片
面对攻击,国民党发言人康晋瑜指责许智杰的攻击是“恶意看图说故事”,这种不查证,不认真,只为消费政治利益的行为实在低俗,不仅是国际笑话,也必须予以谴责。
事件到此,已形成蓝绿对垒,而随后又出现新的反转。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在集会现场手举纳粹旗的人士来自名为“德国马克协会”的台湾民间组织,这个协会最后在社交媒体公开其理事长谢华谋的“民进党党证”,一时间舆论哗然。
岛内媒体发布的谢华谋民进党党员证
国民党前民意代表蔡正元22日对媒体表示,“德国马克协会”是为抗议德国政府不处理债券历史问题而成立的团体,这个协会的理事长有民进党党证,那些指责该组织是国民党侧翼的相关人士不要装没事,他们该道歉了。
最初捅出事件的许智杰显然是蔡正元口中该道歉的人之一。但道歉并不是他的选择,相反,据中时新闻网23日报道,许智杰进而对事件提出4点质疑,核心内容是质疑谢华谋与国民党党工“自导自演”。民进党发言人吴峥也随即下场。他代表民进党宣称,经查,事件中曝光的党证所指的党员谢华谋于1992年5月13日入党,2010年自动退党,“已退党超过14年,行为与民进党无任何关系,请国民党停止无故抹黑,恶意连结”。
24日,台湾联合新闻网刊发报道称,民进党的说辞引发国民党强烈不满,呛民进党“双标”。
报道称,国民党表示,“德国马克协会”理事长既非国民党党员或前党员,更非诉求相同的团体,仅仅是路过“蓝鹰”行动,国民党就要被抹黑为“是纳粹”,反观,民进党前党员举纳粹旗帜侵入“蓝鹰”行动后台,民进党却不需承担“是否是纳粹”的质疑,这不是双标,什么是双标?此外,国民党还要求许智杰出面道歉。
截至环球网发稿,没有看到许智杰出面道歉。事件也许还在发展之中。
延伸阅读:
赖清德抛出“台独自白”、大搞“台独暴冲”刚满一个月,大陆即亮出司法惩“独”的利剑。6月21日,国务院台办会同相关部门举办专题发布会,“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意见》一出台即引发岛内强烈关注。TVBS、东森等多家岛内电视媒体第一时间插播新闻,“陆惩治‘台独’新法”迅速登上中时新闻网热搜,多篇报道聚焦“分裂国家最重可判死刑”。
惩“独”《意见》引发岛内媒体强烈关注(视频报道截图)
在关注报道的同时,有岛内媒体为“台独”顽固分子对号入座,中时新闻网点名指出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顾立雄等十人曾被大陆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
图为岛内媒体报道截图
在谭主看来,利剑已高悬,“台独”顽固分子的下场清晰可见!
无死角打击各类“台独”分裂行径
仔细研究这份刚出台的《意见》,不难发现其不仅明确定义了各类“台独”分裂行径,还从时间、空间上全面覆盖。
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朱松岭接受谭主采访时指出,200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作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国家的基础性法律,内容比较原则。《意见》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作出具体规定,为司法办案提供明确指引。
社科院台湾问题专家分析称,《意见》把“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文化台独”等行为明确认定为分裂国家罪,非常详细,就是针对“台独”顽固分子可能谋“独”的领域提前预制。这显示大陆对各种形式“台独”分裂活动、海内外“台独”分裂势力无死角全面打击。
谭主注意到,岛内媒体及专家学者认为《意见》的针对性很强,都有对应原型。
岛内青年学者张钧凯关注“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搞‘渐进台独’”被认定为分裂国家罪,他表示,这意味着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包括推行“台独”课纲、“文化去中”、宣传错误史观等都可能受到制裁,有利于进一步压缩“台独”的话语范围。
台湾《经济日报》引述学者观点指出,《意见》专门把“顽固宣扬‘台独’分裂主张”等行为认定为煽动分裂国家罪,像刘宝杰、于北辰等5位被大陆点过名的“毒嘴”,虽暂时未被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但也一定会受到震慑、有所收敛。
台湾《经济日报》引述学者观点指出,《意见》不再让“隐性台独”有模糊空间
不仅如此,岛内还特别关注《意见》规定依法终身追责、依法缺席审判。台湾时事评论员邱毅认为,有些人以前自恃“龟缩在台湾、不去大陆,你能奈我何”,现在明确规定缺席审判,大陆可依据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相关条约,依法引渡、终身追责,这些“台独”顽固分子“该在家里瑟瑟发抖了”。
在谭主看来,《意见》针对近年来的现实情况和“台独”变种,让一切“台独”分裂行径无处遁形。此前民进党当局还试图通过变着花样搞“渐进台独”以逃避法律制裁,妄想能够在谋“独”“毁台害台”后逃之夭夭,《意见》彻底击碎了这些心存侥幸者的幻想。
塑造“不敢独、不能独”的共同认知
谭主注意到,《意见》聚焦的是惩治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动,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同时,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罪。
多位两岸分析人士强调,《意见》对于两种情形的惩处尤其严厉。
有岛内学者指出,针对首要分子予以严惩,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这很重要”。因为在“台独”分裂活动中,为首的“台独”顽固分子起到带头挑衅、煽动民众、绑架民意的恶劣作用,影响极坏,危害极大。
社科院台湾问题专家告诉谭主,严惩“倚外谋独”高度吻合当前台海形势,“台独”对外勾连是威胁台海和平的最大乱源,必须从重处理。岛内学者强调,长期对美勾连的“台独”顽固分子萧美琴尤其要好好掂量掂量。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台湾青年学者林承铎认为,《意见》也没“一棍子打死”,给那些一时受蒙蔽、妄想“台独”,后来愿意改过自新的人留了回头是岸的机会。正是这样当严则严、该宽则宽,恰恰说明这柄法律利剑指向的是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让广大台湾民众认清“台独”危害、明确“台独”代价,自觉与“台独”分裂行径划清界限,形成“不敢独、不能独”的共识。
“台独”是导致台湾兵凶战危、民众利益受损的最大祸源,《意见》的出台丰富了反“台独”法律工具箱,让反“独”促统又向前推进一步。谭主最后想说,如果“台独”顽固分子还不悬崖勒马,等待他们的必定是利剑出鞘,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