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柴旭晨
编辑 | 张晓玲
近日,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起诉蔚来”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GIC指控蔚来通过与其合作伙伴共同成立的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误导投资者,导致GIC遭受投资损失。
面对这一指控,蔚来方面向华尔街见闻明确表示,此案并非新发事件,而是源于2022年6月做空机构“灰熊研究”(Grizzly Research LLC)发布的一份做空报告。蔚来强调,该报告本身就毫无依据,充斥着大量错误信息、无端猜测和误导性结论。
事实上,这起诉讼的核心,是一场围绕蔚来BaaS商业模式会计处理方式的争议。
BaaS即“电池即服务”,是蔚来在新能源汽车行业首创的一种商业模式。在该模式下,消费者购买蔚来汽车时,可以选择不购买动力电池,而是以租赁的方式按月支付服务费。以此降低消费者的初次购车门槛,同时,通过蔚来庞大的换电站网络,解决续航焦虑和电池衰减问题。
为了支撑该换电体系,蔚来联合宁德时代等产业伙伴,于2020年共同发起成立了蔚能。蔚能的商业逻辑是:蔚来将生产出的电池包出售给蔚能,蔚能作为独立的“电池资产”持有方,再将这些电池租赁给选择BaaS方案的终端用户,并向用户收取月度服务费。
而这正是“灰熊”做空报告和GIC诉讼所攻击的焦点。
灰熊认为,蔚来通过将电池一次性销售给其“关联方”蔚能,提前确认了未来多年的电池租赁收入。报告指控,蔚来在2021财年通过向蔚能销售电池,虚增了收入和净利润。灰熊试图将蔚能描绘成一个为蔚来“粉饰”财报而设立的、非合并的表外实体,其本质是“寅吃卯粮”,将未来的订阅式收入转化为当期的一次性销售收入。
面对做空指控,2022年8月,蔚来宣布其董事会成立了独立的内部委员会,并聘请了国际顶级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和法证会计师事务所,对灰熊报告中的指控进行全面、独立的内部调查。
调查结论明确指出:“做空报告中的相关指控均无事实依据。” 蔚来在本次回应GIC诉讼时再次重申了这一结论,并强调:“蔚来作为在美国、中国香港、新加坡三地上市的企业,始终严格遵守三地上市的合规和企业治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2年灰熊报告发布后,国际主流投行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蔚来一边,认为灰熊的指控是对BaaS创新模式的严重误读。
德意志银行指出:“灰熊对蔚来电池资产管理业务的担忧毫无根据,商业模式的元素被严重误解。” 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大和资本等权威机构也相继发声,不支持灰熊的结论。
这些投行分析师普遍认为,将电池资产剥离至一个独立实体进行专业化运营,是重资产行业常见的金融和运营策略,并非蔚来独创的“财务魔术”。这种模式(资产证券化)能够优化企业现金流,分散风险,并让专业团队管理特定资产。
蔚能作为一家由蔚来、宁德时代等多方持股的独立公司,其业务逻辑清晰,与蔚来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会计准则。将电池视为商品一次性卖给蔚能,在会计处理上并无不妥,因为电池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真实转移。
既然蔚来已有内部调查结论,且华尔街主流观点也已对BaaS模式的合规性表示认可,那么作为长期主义投资者的GIC为何在两年后选择提起诉讼?
市场分析认为,这背后可能有多重因素。从法律程序上看,投资者因股价下跌而蒙受损失,若认为公司早前的披露存在问题,便有权提起诉讼。GIC的行动,可以被视为一种在投资失利后寻求法律途径挽回损失的常规操作,而灰熊的报告则为其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弹药”。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蔚来拥有较为充分的理据和来自专业机构的背书。然而,诉讼本身带来的不确定性,以及对市场情绪的短期扰动,依然是公司需要积极应对的挑战。
对于蔚来而言,最好的回应是继续用稳健的运营、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公开透明的沟通来证明BaaS模式的价值。只有当BaaS业务能够持续为用户、为整个产业链创造清晰可见的价值,并最终体现在健康的财务报表上时,所有的质疑才会烟消云散。
这场“旧案”引发的新风波,或许将成为蔚来在迈向成熟之路上,一次不可或缺的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