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贝饿了”直播间。图/小贝饿了视频号截图
悬在半空的那只靴子终于落地。
据新民晚报报道,2022年11月,因为在直播中将“原切静腌牛排”说成“原切牛排”, 拥有上千万粉丝的“小贝饿了”引发争议,被网友质疑带货产品有虚假宣传、质量等问题。近日,有关部门经过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涉事的品飒传媒(西安)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46万。
少说两个字,被罚46万,可谓“一字千金”了。老实说,这种处罚力度,之前并不常见。对于“小贝饿了”受到重罚,有人拍手称好,也有人认为,直播带货靠主播现场发挥,随机性比较大,因为一点儿小口误,就罚了商家几十万,如此小题大做,今后谁还敢直播带货?
首先要纠正的是,“小贝饿了”少说两个字,还真不能简单定性为口误。“原切静腌牛排”与“原切牛排”,乍一看并无区别,但事实上,却有本质差异。前者需要经过腌制,属于调理牛排范畴,后者则是“原汁原味”,没有人为加工的痕迹。
如果说,一般人看不明白两种商品的异同,还情有可原,对于一个职业主播,履行的是销售腌牛排公司产品协议,如此“细节”理应“了如指掌”。
其实,如果真的是口误,对于这样的“技术错误”,也就是偶尔出现一次、两次,后面会立即纠正回来,但有关部门查实的情况却是,“直播带货过程中,程某某先后19次将涉事牛排宣传为‘原切牛排’”。
如此“一以贯之”坚持“口误”说法,很难不让人怀疑,是为了让公众相信“原切牛排”为真,以达到虚假宣传的目的。而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也印证了公众的常识和直觉。
对于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行为,理应依法受到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在《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
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宣传的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有关部门可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单从处罚数额看,“小贝饿了”这次挨的板子不算轻,但对照其“危害后果”,这样的处罚却是适当的。
据查明,当事人2022年5月19日,实际销售数量1973单,销售额达354807.7元,再考虑到,作为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近2000万粉丝的超级网红,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不当谋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不仅侵犯已购买商品消费者利益,更影响网络直播带货的市场秩序。
因此,对其依法开出46万元“罚单”,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震慑试图在直播带货中打擦边球的从业者。
直播带货不能任性甩货。即便顶着超级网红的光环,也应遵守法律、恪守道德,不能把粉丝、消费者法定权益当作奶酪,以种种借口随意收割。
“小贝饿了”少说两个字被罚46万元,释放了规范直播带货行为的强烈讯号,对于新兴的直播带货行业是一记响亮的警钟。
撰稿 / 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