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近日,ST华铁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华铁、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华铁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广东证监局指出,ST华铁连续四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个别年度重大遗漏占比大。公司公告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133785.89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ST华铁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二、对宣瑞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三、对张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四、对王承卫、杨永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五、对石松山、韩文麟、姜炯、段颖、王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六、对唐小明、明亮、梁伟超、袁坚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5万元罚款。七、对初红权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ST华铁成立于1999年,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注册资本15.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