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近日,“火车上一男子被持刀杀害”事件引发关注。5月8日,据潮新闻报道,受害人表姐发文称,5月4日晚,其表弟和姑姑乘坐K435次列车从株洲到耒阳,一名乘客疑似从衡山站上车后,持刀将其表弟杀害。“凶手应该是在衡山站上车的,上了车的十几分钟后,便对我弟弟下了杀手,然后他想要逃,还去掰火车门没成功,又折回来追另外的乘客。”受害人表姐说,当他看到弟弟流着血,还没有死时,又上来补了几刀。“当时,弟弟还把刀抢了下来。如果不抢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更何况他妈妈还在那里。”
延伸阅读:
“火车行凶案”发生后,5月8日中午,12306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此事已被警方列为刑事案件,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嫌疑人是什么人?为何能持刀登上列车?目前,相关方面披露的信息较少。
封面新闻注意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发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一名出生于1987年10月的重庆男子“贺某华”,曾于2017年4月在公司车间持械伤人,在接受民警询问时,他陈述自己患有精神分裂,曾被强制戒毒2年。
该人员的身份信息,与目前媒体披露及网友发布信息中的“列车行凶案”嫌疑人贺某华,有多处高度吻合。
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法院判决的该案有关联公司工作人员,他表示,不排除该案贺某华与K345列车嫌犯是同一人,“2014年、2017年砍人,有吸毒史,是重庆人,我觉得大概就是这个人。”
校友:
死者舞蹈学院毕业,家属正与铁路部门沟通
据死者亲属此前发文称,5月4日晚,他的表弟和姑姑计划乘车从株洲到耒阳。在衡山站,有一名乘客带刀上车,10多分钟后,他的表弟被杀害。
死者家属在网络上发声
一名同样乘坐K435列车的女性乘客5月8日向封面新闻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况。她称,当日她在长沙上车,事发时位于第4车厢,“我当时在睡觉,我只听到后面(有人)说杀人了,赶快跑,我就走了。”
她表示,自己所处的位置看不到事发现场,她听到有人说“他手上有刀”,也曾听到哭声。她觉得心慌,便和其他乘客一起往前进入另一节车厢,“我们往前走的时候,有乘警往凶手那边走”。
“当时心里好怕,很懵的感觉。”她表示,列车继续行驶一段时间后,她从衡阳站下车,“我们下车的时候是从5号车厢下车的,然后乘警说‘有一点事’,你们不可以往这边走了。”下车后,她看到站台上也有穿警服或制服的工作人员。该乘客也对安检提出疑问,“这个刀他是怎么带上去的?”
5月8日,死者的一名校友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谷先生是他以前舞蹈学院的师兄,目前死者家属正与铁路部门沟通。
衡山站 资料图
背后:
行凶者疑曾持械伤人,知情人称“看起来就是普通车间工人”
一位警方知情人士7日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曾透露,行凶男子35岁,重庆人,2014年和2017年(凶手)曾两次持刀伤人,2010年和2011年曾两次被强制戒毒。另有网传信息提及,凶手名为“贺某华”,重庆长寿区人。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0年在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现年35岁的重庆男子“贺某华”,身份信息与前述媒体披露、网传信息中的“列车行凶案”嫌疑人贺某华信息高度一致。
该一审判决书载明,贺某华曾于2017年3月进入一家企业,并被派往重庆另一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从事车间工作。2017年4月26日,他在公司车间持械刺伤一人的左上臂,在接受民警询问时,他陈述自己患有精神分裂,曾被强制戒毒2年。
5月8日,该案一家涉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看到网络披露的“列车行凶案”嫌疑人信息,不排除与判决书中的“贺某华”系同一人。
“我觉得大概就是他。2017年出事后,我去警方那调过他的个人信息,发现他2014年有一次行凶,还有吸毒被戒毒,具体时间记不得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与贺某华见过一面,“对方看起来就是普通的车间工人。”
入职后没工作多久,贺某华就在工作的车间持械刺伤同事,公司因此赔偿了10万余元。据他了解,当年案发后,贺某华曾被送去精神鉴定。
判决书也提及,贺某华自述曾在长寿区葛兰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2018年3月24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民警对贺某华进行讯问称,“公安机关将你送往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你案发时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并将结果告知你,你患有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清楚没有?”对方回答:清楚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2017年伤人事件发生后,他没有再见过贺某华,对其后续的动态并不了解。
目前,前述说法暂未获官方披露或证实。